一、对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要求
普通招生计划(联考、统考)复试分数线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执行,详情见研究生院通知
另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的复试分数线由学校单独划定,在学校研招办网站公布。
二、招生名额、复试差额比、复试成绩权重
01
各专业招生名额
(普通招生计划)
工商管理(学硕)专业拟招收27人,其中推免8人;
公共管理(学硕)专业拟招收32人,其中推免9人;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专业拟招收101人;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拟招收46人;
会计(MPAcc)专业拟招收68人,其中推免18人;
旅游管理(MTA)专业拟招收20人;
02
复试差额比
全日制招生专业复试差额比为120%(扣除已招硕士推免指标后计算),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硕(MBA)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硕(MPA)复试差额比为200%,当进入复试的最后一名考生出现初试成绩一样的情况时,初试成绩一样的所有考生都将纳入复试名单。
03
复试成绩权重
(1)考生(含专项计划考生)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及最终成绩(百分制)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A、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B、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C、复试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D、最终成绩不低于60分。
(2)成绩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满分300分除以3)×50%+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
工商管理(学硕)、公共管理(学硕)的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面试成绩×50%+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50%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旅游管理(MTA)的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百分制)×90%+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10%
三、考生报考材料提交以及资格审核
01
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02
材料
以下需要提交复印件的材料,请考生资格审核时出示原件以便核对。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复印件2份;
(2)初试准考证1份(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已经开通下载);
(3)学历学位证明:
A、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各2份;
B、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各2份;
(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1份(模板见附件);
(5)中央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需本人签字)1份;
(6)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一份;
(7)PDF电子版简历一份,限一页,由联络人员在面试前收取。
(8)普通计划硕士定向考生协议书(一式三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单位同意就读证明等纸质原件可在拟录取后邮寄至学院。
四、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时间
01
面试
所有专业均有专业面试,满分为100分。专业面试考查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每个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考生按照专业面试时间提前到达面试场地确认面试次序,并持身份证接受复试秘书身份验证后,按照指示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以下为面试时间安排。
02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请考生按照专业笔试时间的安排提前到达笔试地点,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并接受监考老师的身份查验,笔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允许生进入考场。
03
复试费用缴纳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考生在复试时需缴纳复试费,标准为100元/人/次,考生登陆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完成缴纳复试费,并截图保存好缴费相关凭证,具体缴纳方式见研究生院《关于提交硕士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和缴纳复试费的通知》。
五、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
01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在复试时间完成的三天后公布在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时间三天。
02
拟录取名单
根据各个专业招收人数和最终成绩排名,学院将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并由研究生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学院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同一专业考生复试后最终成绩相同时的录取原则:当复试后最终成绩一样的情况下,依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最终成绩和复试成绩都一样的情况下,依据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最终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分等三项成绩均一样的情况下,依据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总和从高到低录取。
六、复试录取的复议处理程序
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共3日,公示期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复试成绩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公布拟录取名单。
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9003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事项
1.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会对考生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2.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不合格不能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不合格不能录取;
3. 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
八、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办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文华楼东区12层1214室)。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68930507
原文链接:
https://ms.muc.edu.cn/info/1128/2702.htm
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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