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2年秋MBA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MBA教育网综合报道    作者:shicui    责任编辑:shicui    03/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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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惟一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和“省部共建”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和特殊的区域地位。学校前身是1921年法国耶稣会士创办的天津工商大学,其后历经天津工商学院、津沽大学、天津师范学院、天津师范大学等几个时期,1960年改建为综合性大学并定名河北大学,1970年由天津迁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保定。2005年,河北省职工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并入河北大学。学校设有28个二级学院,5个公共教学单位。拥有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点分布在除军事学以外的十二大学科门类。拥有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国家专业学位教育试点高校。拥有光学工程、化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历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新闻传播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覆盖了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教职员工达80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现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5500余人,长、短期留学生350名左右。

    学校名称: 河北大学

    单位代码: 10075

    通讯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逸夫研究生教学楼216

    联系电话: 0312-5079489 5073162

    邮政编码: 071002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旦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四、2012年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该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我校每个专业原则上接收1—2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每个专业国家计划(公费生)占招生目录数的30%;专业学位均为自费生。

[FS:PAGE]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六、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大约为2011年10月10日-10月31日,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七、河北大学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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