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研究生:
依照教育部要求,将调卷、调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卷调入
1.试卷调入对象
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考生,须将初试所有科目试卷从一志愿单位调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
注:拟录取的校内调剂生,因为一志愿报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试卷已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无须调卷。
2.试卷调入时间
2012年5月10日前,试卷收到情况,会根据收到先后顺序,分批在网站公布。
3.试卷调入要求
调卷函,请考生在录取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
请调剂生按照一志愿单位的调卷要求,及时办理调卷手续,并按时将试卷调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招办,以免影响正式录取。
二、试卷调出
1.试卷调出对象
未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录取,但达到国家复试线被其他学校拟录取的考生。
2.试卷调出时间
调出试卷统一在5月5日后办理,调出试卷寄发情况,会分批在网站公布。
3.试卷调出要求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的待录取信息,于5月5日后向接收单位寄送初试试卷等相关材料。
4.试卷寄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统一使用挂号信,为方便考生,如须使用EMS快递,EMS快递费(23元)考生自理,本人或委托人可在研究生学院院办办理快递费缴纳手续(行政楼208)或外地考生可通过邮局汇款(地址:310018,杭州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并在备注栏注明“试卷调出快递费”以及“姓名”和“初试考号”。
三、人事档案调入
1.调档对象
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拟录取的所有考生,包含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调档时间
2012年5月10日前,档案收到情况可咨询学院。
3.调档要求
(1)调档函,请考生在录取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应届本科毕业生,若在5月10日前人事档案无法按时寄达,须提供“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请点击下载 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审查证明 ),并在5月10日前按调档函上地址寄往或送达录取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3)档案(含档案审查证明)没有按时寄达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并将档案退还原单位。
注:人事档案请勿通过圆通、申通、韵达、天天、顺风等快递公司寄送,若因此造成档案遗失或被退回等情况,影响录取学校概不负责。
四、拟录取其他事宜
1.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学籍学历、以及调剂生初试试卷等各项审查合格后,报教育部审批,通过教育部审批后才为正式录取。
2.正式录取考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将在5月底或6月初通过EMS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和联系电话以报考时考生现场签字确认的邮寄地址和手机为准),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再办理户口、党团关系等转接手续,在入学报到时将户口、党团关系交给录取学院。
[FS:PAGE] 研招办联系电话:0571-8691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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