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做好MBA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程序,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要始终坚持合法、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BA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
第四条 复试评委由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具有硕士导师资格的教师以及企业中高层管理者担任,商学院MBA项目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复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 复试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MBA联考”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及相关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实行差额复试。
第六条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网上支付复试费。
第七条 复试时间:2012年3月15-17日;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第八条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1、提交一篇一万字以上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经济学、管理学类)或三篇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经济学、管理学类)。复试时已经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除外;2、加试两门工商管理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第九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凡报考我校且进入中国人民大学MBA复试名单的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复试通知书,按照复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复试(网址:http://pgs.ruc.edu.cn:8080/TMSBM/web.do)。
复试工作分组进行,考生根据复试安排到指定的教室参加复试。
复试小组负责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并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条 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复试内容:政治、英语、综合素质、国际MBA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 政治复试内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时事政治(具体请见MBA项目中心网站公告)
(2) 英语复试为听力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能力。
(3) 综合素质:根据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表现,重点考察考生的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协作精神等,判断其在管理领域是否具有发展潜力。
(4)国际MBA加试:重点考察考生英文理解和交流能力。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内容:《管理学》、《企业战略管理》
(二)复试形式如下:
注:政治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政治笔试及格即可,成绩不计入总分。政治笔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经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进行复审后,进行成绩加总。获得条件录取资格考生联考成绩和政治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录取资格;正常批考生按联考成绩、复试成绩加总后得出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
第十二条 复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记录全部保存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BA项目中心办公室;任何人查阅上述文件记录均需经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文件记录一律不得调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BA项目中心办公室。
第十三条 在网上公布复试结果后一周内,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提出查阅复试成绩的书面申请,经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由中国人民大学MBA办公室查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本人。
第十四条本[FS:PAGE]办法自2013年3月13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MBA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MBA教育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MBA教育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MBA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MBA教育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不保证向用户提供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该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网对其合法性亦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您的每一个有效信息都至关重要
服务热线:010-8286 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