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招收工商管理硕士复试方案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官网    作者:zhanglin    责任编辑:zhanglin    03/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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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15年华南师范大学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为做好华南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本年度全日制硕士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4年3月21日(周六)上午:9:00—12:00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本部)研究生楼;

    3、报到和资格审查:401室;

    4、面试:511、513室。

    二、复试资格要求

   差额复试。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一区国家线,按照1:1.2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资格名单。

   三、复试内容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由中心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考生需验证的原件包括:

    (1)身份证;(2)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查学生证),持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3)准考证;(4)政审表(由考生从我校研招办网页下载,由原学习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5)大学历年成绩表;(6)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证明;(7)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定向就业攻读硕士学位证明(仅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此项);(8)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往届生);(9)《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xjxl.chsi.com.cn/index.action(应届生)

    其中,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往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1)(2)(5)(8)的复印件和(4)(6)的原件,暂缓就业的由毕业学校出具(6)。往届生如不能提供材料(8),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包括应届生和往届生):提交(7)的原件。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者(含推免生和国防生)必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经专业指导组及MBA中心同意后报研招办审批。此两类考生必须在复
    试时提交申请,拟录取后再补提交的申请无效。

    2.提交加分项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符合复试加分政策项目的考生须在3月24日前与院系联系并传真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报专业复试要求,复试前向MBA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交给招考处审核。

    (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100分)
包括专业综合面试与时事政治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在语言表达、沟通、反应能力、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学生的管理潜质、团队精神、职业道德等;考察学生对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的见解。

    (三)英语口语测试(100分)

    采用面试方式,包括自我介绍、听说交流或即时英语问答等,主要是结合考生工作生活为话题展开。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格检查安排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体检后将由校医院开具招考处盖章的回执,由考生返回至中心作为体检凭证。无回执者视为未体检。体检结果如有异常,校医院将立即反馈至中心,由中心通知考生进行复检。合格的体检报告也将由校医院直接返回至中心备查,无需考生领取。不接受校外医院体检报告或考生邮寄的体检报告。

[FS:PAGE]    四、录取

    1.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录取。

    2.MBA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来计算(复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生分开排队,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开排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需在网站上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网站:(http://yjsy.scnu.edu.cn/hnyjs/newcms/zsxx.jsp

    五、其他

    华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异常情况反映和受理部门:

    1.华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处

   电话:020-85211016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

    2.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电话:020-85213863;电子邮箱:yjshc2@scnu.edu.cn;通讯地址:广州石牌(邮编510631)

    3.华南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

    电话:020—39310722;电子邮箱: mba@scnu.edu.cn           

    通讯地址:广州大学城华南师范大学文三栋416室(邮编510006) 

华南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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