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来源: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作者:原编    责任编辑:MBAedu    05/10/2020

4870

中国MBA教育网讯】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内容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 号)、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 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 号) 等文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及江西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硕士研究生招生“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环节,严格复试录取规程,建立各种监督和防疫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 2020 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勒系琳

监督员:吴国繁

组    员:汤新发、刘斌、李丽清、黄敏、曾颢

(二)具体考务安排待定

三、分专业招生计划

 image.png

四、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和比例要求

1.    2020 年我院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

2.    学院在教育部划定的《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最高不超过 150%。

3.    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

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二)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1.学校端

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

2.    考生端

考生分散在家、宿舍等地点(严禁在培训机构),以网络视频形式参加复试。

3.    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

原则上使用学信网开发的“研招远程面试系统”、阿里钉钉等支持远程视频的应用软件。

4.    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平台及硬件要求,详见考生须知和学院后续通知。

(三)复试时间

我院将根据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实施分批次进 行复试,预计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 5 月 12 日-18 日;调剂生复试时间,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开放后一周左右开始进行。具体请关注学院后续公布的复试办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由面试工作人员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要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 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 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的图片或扫描件给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    应届考生: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    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    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6.    政治审查材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材料);

7.    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8.    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各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9.    特别提示:(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1.    复试内容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确定复试内容和组织复试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外语听说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将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并入综合面试专家组。

(2)专业课测试:以开卷形式进行。

(3)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 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 30 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    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 200 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100 分,综合素质考核 100  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 分、专业课测试 75 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 100 分。

(2)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 110 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专业课测试范围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笔试,试卷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成

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科目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

(5)工商管理(125100)专业考生均应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总分为 200 分,低于 120 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90%+思想政政治理论考核成绩 10%。

(六)体检

由于目前疫情防控需要,我校不组织在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考生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接受拟录取后

7 天内)交至所在学院,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 则取消其录取。录取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户 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在复试的同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学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

6.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八)破格复试

我院原则上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但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是: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 7 个专业。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36 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调剂程序

1.学校和学院发布调剂公告。学院在网站公布调剂专业、调剂名额、调剂条件、调剂程序及联系方式等,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设置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2.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审核调剂。学院按调剂条件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学院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5.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复试通知。

6.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 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7.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网络复试。

8.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类别

我院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还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 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 )×70% + 复试总成绩×30%。管理类联考总分为 300 的专业,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1.5 )×70% + 复试成绩×30%。

(初试总成绩分别除以 2.5 和 1.5 后,初试总分与复试总分相同。)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 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 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我院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将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同时,我院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相关实施细则,提前在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缺额情况、复试录取办法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

(http://yjs.jxstnu.edu.cn/)主页公示。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二)各专业复试名单将通过我院网站予以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三)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及录取相关规定均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并经学校法制办进行合规性、合法性检查后方可对外公布和实施。

(四)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者追究责任。

(五)复试及调剂录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工作咨询电话:

0791-83831316;电子邮箱:txf80710@sina.com。

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投诉电话: 校研究生院: 0791-83876373;校纪委综合办公室:0791-83805935;监督员电话:83847653。

九、突发事件处置

做好复试工作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如发生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和学院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汇报, 并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研判事件性质规模,快速制定化解方案,及时妥善处置。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代章)

2020 年 5 月 8 日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MBA教育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MBA教育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MBA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MBA教育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不保证向用户提供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该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本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本网对其合法性亦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MBA教育网 问题反馈平台

您的身份

  • 院校老师
  • 备考生
  • 其他用户

如何称呼您

  • 先生
  • 女士

您提交的反馈意见

您的联系方式

您的每一个有效信息都至关重要
服务热线:010-8286 3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