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的通知

来源: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官网    作者: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邹继阳    责任编辑:李昕    08/1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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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指委〔2018〕12号


有关单位:


      按照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2018年全国MPA院长工作会议”将于8月25日在广州召开,会议由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承办,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会人员


      有关部委领导,教指委委员,MPA培养单位的院长或主管MPA的副院长。


      二、会议安排


      1.会议报名:请于7月20日上午8点前访问链接http://survey.mpa.org.cn/jq/25181244.aspx进行报名。


      2.报到时间:2018年8月24日(周五)9:00-21:00。


      3.报到、住宿及会议地点:广州阳光酒店(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号,电话:020-38018888)。


      4.会议时间:8月25日全天。


      5.离会时间:8月26日。


      三、费用安排


      1.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2.本次会议按照2100元/人的标准收取会议费,由承办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内容为“会议费”。


      请参会人员在7月31日12:00前将会议费款项汇至华南理工大学账户,并请填好“附言”,用于查收账款和开具发票。如确实无法汇款,可于8月24日会议报到时现场刷卡缴费。


      3.华南理工大学账户信息:


      户名:华南理工大学

      账号:360200260900073375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山支行

      联行号:102581000546

      附言:缴款人姓名+公共管理学院会议费,如“张三公共管理学院会议费”。


      四、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

      邹继阳,电话: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华南理工大学:

      刘桂梅,电话:020-87114678、18898468550,邮箱:liugm@scut.edu.cn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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